1985年8月30日,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,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。9月20日,商洛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二人极刑。二人提出上诉,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。9月27日,龙、闫二犯被处决。
中国十大杀人犯——勒如超
靳如超,1960年12月7日出生,原籍江苏省宿迁县人,8岁开始在石家庄市光明街小学上学,9岁因病导致听力障碍,后转入棉三子弟学校上学。1976年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,1977年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,1984年结婚。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、剥夺政治权利3年,1997年8月19日被减刑释放。
2000年秋天,靳如超在石家庄结识了26岁的云南姑娘韦志花,与其同居。因生活窘迫且常被靳如超打骂韦志花于2000年年底逃回老家。2001年2月22日,靳如超追到韦志花的原籍云南,强迫韦跟他回石家庄,韦不从。3月9日,争执中靳如超用柴刀将韦志花砍死。杀死韦志花后,靳如超知道自己已经逃脱不了罪责,下决心报复所有“对不起”他的人。 2001年3月16日凌晨,制造了震惊海内外的石家庄特大爆炸案,造成108人死亡,38人受伤。
中国十大杀人犯——杨新海
中国十大杀人犯杨新海,1970年出生,高中肄业,原籍河南省正阳县。高三时离家出走之后,杨曾先后到过山西、河北等地,在一些煤矿、建筑队上打工,期间因盗窃、强奸被2次劳教,1次判刑。从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,杨新海曾横跨皖豫鲁冀4省,疯狂作案26起,杀死67人,伤10人,强奸23人。
中国十大杀人犯——白宝山
白宝山是一个在中国刑侦史上有坐标地位的杀人犯。他于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持“五六”式半自动步枪、“八一”式自动步枪、“五四”式手枪,先后杀害军人、公安和无辜群众15人,击伤15人,抢钱140余万元,并在狱中先后杀害2人(分别于1993与1994年),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。
他的系列作案被公安部列为“1996暨1997全国一号案件”。在缉捕白宝山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,北京市公安局、河北省公安厅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协同作战,出动警力数万人次。他第一次入狱后说:政府这样对待我,我出去就要杀人。如果判我20年,我出去杀成年人。如果判我无期徒刑,我减刑出去,杀不动成年人了,我就到幼儿园去杀孩子。他虽只上过三年学,但犯罪智商极高,具有极强的心理素质,具有高超的反侦查手段与射击技术,思维缜密。作案手法极其狡猾,胆大妄为。他每次作案均要开枪杀人,并携带上全部子弹,做好顽抗到底的准备,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反社会反人类反人性的杀人狂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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